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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问答
发布时间:2023-04-22 11:21:03浏览次数:315

一、《亦庄新城创新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制定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?

  答:为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》,围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“经开区”)“四区一阵地”定位,进一步打造具有经开区特色的创新孵化生态,特制定此《管理办法》。

  二、《管理办法》第九条(二)中“产业用地(类)项目中的科研空间”标准是什么?

  答:产业用地(类)项目主要指为工业用地项目。科研空间要求层高不超过3.5m,或承重不超过300公斤/平方米。

  三、《管理办法》第九条(三)中“产业用地(类)项目认定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筑面积的10%”中“项目建筑面积”仅考虑地上面积还是包括地下面积?

  答:包括地下面积。

  四、《管理办法》第九条(二)中“取得城市更新批复的产业用地(类)项目”指哪类项目?

  答:主要指已取得《城市更新方案批复意见书》,完成城市更新审批全流程,可以正式按照《城市更新方案》《城市更新协议》开展项目改造和园区运营工作的项目。

  五、《管理办法》第八条、第九条“租赁期在2年以上的房产”中2年如何认定?

  答:租赁期自申报日起大于等于2年。

  六、政策如何申请?

  答:政策执行期内将会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官网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、北京亦庄公众号等渠道,发布有关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,申请主体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并进行申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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